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和省统战部长会议部署,通过进一步完善科研创新激励机制,推动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25年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对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学术水平,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二、选题方向
项目选题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围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等开展研究。申报者可自行拟定题目申报,鼓励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2.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
3.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
4.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
5.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研究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研究
2.新质生产力理论与实践研究
3.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研究
4.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研究
5.统一战线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三)党的统一战线理论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
2.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理论体系话语体系研究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
4.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史研究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6.进一步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7.统一战线其他领域研究
(四)中华历史与文化
1.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研究
2.黑龙江省历史与文化研究
3.中华民族史研究
三、申报对象
省社会主义学院,各市(地)社会主义学院,宁安市、林口县、孙吴县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科研人员。
四、申报办法
(一)以项目组方式申报,每个项目组一般不少于3人。项目组应认真填写《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课题申请书》和《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课题论证活页》,项目申报需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并形成单位上报汇总表,由单位统一组织统一上报,省社会主义学院不接受个人上报材料。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21日前将《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课题申请书》(一式1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寄送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6-2号同心大厦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518室,信封右上角标明“科研课题申报”字样,邮编:150090,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二)《申请书》报送一式1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三)《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hljskyxjc@163.com邮箱。
五、成果要求
体现政治性、时代性和全局视角,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立足统战理论与政策研究的学术前沿,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总结经验和探索问题相结合,对策建议具有实操性,可为党委(党组)和统战部门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严格遵守项目研究和学术规范,有出版、使用和推广价值。
六、结项评审
(一)课题组须提交1篇1万字以上的高质量的具有原创性的研究报告(提供知网低于25%的查重率全文报告、提供知网低于25%的AIGC检测报告);提供研究报告的创新点说明(不少于500字);由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宣教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匿名评审。
(二)课题不设经费资助,但对在课题结项中排名优秀的高质量研究成果提供2000元的资助经费并颁发优秀结项证书;对相关研究成果,学院将择优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或推荐在《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等期刊刊发。
(三)课题组应注重科研诚信,恪守学术道德,如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取消结项资格,且三年内不允许申报省社会主义学院的任何课题。
(四)本课题须在6个月内完成(以立项通知确定的起始时间为准),不受理延期申请。
(五)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及相关数据由立项单位与作者共享。
七、报送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1日。
办公电话:0451-55576725。
来源:科研宣教处